52个设计控制点,成就购物中心的体验魔力

52个设计控制点

 

一、购物中心空间

(一)一般原则

有关室内空间的部分主要是建立亲切感、对比及活动。在购物中心上方加顶盖不是只为了拥有平和的天气-冬暖夏凉,同时也利用特殊的植物、鸟类、声音及香味,并要求商家将店面及其货品直接开放至人行步道,以塑造独特、良好的购物空间。无论如何,购物中心因此在其环境中更加独特。

商家的店面不宜距离太远。由人行步道的两侧上、特别是作为注意力焦点的开放性空间上便应能看见商店内的展示细部。另外根据购物者的人数,空间应勿过窄以至感觉太过拥塞。人行步道9-4米宽似乎是合宜的。购物中心应该不要太长以至于令人打消由一端走至另一端之念头,在大型购物中心内,建议使用沿街商店及其它方式使卖场更紧凑。

双层式的商业街有时可用来使商店更加靠近。双层式商店可以一层在停车层上半层处、另一层在下半层处,以缩短上坡及下坡的距离。

在水平配置型式的大型购物中心内,有时很难诱使购物者离开楼层,前往另一个楼层购物,因而很可能产生一层卖得很好另一层却很差的情况。因此,停车场也可分为两层,每一层停车位数都不要超过停车总位数的60%,以避免该层成为主要层。

购物中心的公共区域必须创造出吸引人的环境,使其能至该处购物。将Mall加上顶盖主要便是籍此控制室内的环境。但如下数项论点则是无意义的:

1.室内与室外的温度应有很大的不同(冬天较暖、夏天较凉)。虽然需维持购物中心内合宜的温度,但并不代表全年需维持一定的温度,相反的,这反而可能是不利的因素,例如在冬季时购物者必须脱下大衣,反而不利购物。

2.巨大的声响能够创造生命力及活力。若依此概念,所有的楼层都应较其它楼层更为大声以便吸引顾客,整个购物空间可能因此变得嘈杂混乱。

3.对外在环境而言,Mall的入口应大而显著,但对内则不需要。事实上,入口对于在购物中心内的顾客而言,也是一项重要的空间指标,因而也应能有明显易辨的特性。

(二)焦点中庭

在围封型的购物中心内,多会有中庭作为购物中心的焦点。中庭广场多位于各个主要商店形成的动线交汇点,亦即人行活动最频繁处。它一方面提供场所供购物以外的活动使用,如集会、流行展示、动态表演等,另一方面也是公共活动及休息的场所。在此应利用照明及装修、家具等塑造空间张力,使其成为购物中心的意象焦点。

(三)挑空

在购物中心内设挑空及屋顶采光,具有将购物者的视线引导向上的效果,对于吸引购物者上楼选逛有良好的推动力。

(四)垂直动线

垂直动线分有各种形式,各有其特点及适用性:自动手扶梯提供一个购物者的连续动线且减轻Mall内的拥挤情形,同时它连接不同水平标高的楼层,也能将位于下层的购物者视线引导至较高的楼层。但它有两个缺点:所占的空间过大,且需要运转费用。
自动步行走道比自动手扶梯更好的地方在于它可以承载婴儿车及手推车,虽然目前也有一些自动手扶梯的阶梯够宽,足以承载婴儿车等,但它主要的缺点便是它需要比自动手扶梯更大的空间以能达到合适的坡度。
电梯比上述二者更为普通,且它所使用的面积比上述二者都少很多。顾客使用时也比较不会紧张。若与自动手扶梯比较,它的运转费用也比较便宜。它可运载大多数物品,小至婴儿车大至轮椅皆可运载。同时它也比自动手扶梯快,安装费用也较为便宜。但反过来说,它形成拥塞,且容易故障。虽然有透明电梯可以选择,但大部分电梯在移动时仍没有可见的景观。
然而电梯在连接Mall及停车场时是非常重要的工具,故需确定它有足够的尺寸以容纳婴儿车及手推车,所以一台大容量的电梯比两台小容量的电梯来得好。

(五)入口

购物中心的入口以大片的双向玻璃门最为普通。自动门也经常被使用,但当出入的顾客很多时容易产生问题。在入口处应有清晰的引导系统以引领顾客进入购物中心。

(六)亭式摊位(Kiosk)及自动贩卖机

独立的亭式摊位可作为香烟贩售摊、咖啡店、报摊、花店及美发店等,同时也适合贩售纪念品、艺术品、手工艺品等。
在Mall内空白的墙面或其它不常用的角落放置自动贩卖机,也是一种收入来源。它们可以贩售各种物品,包括面纸、饮料、零食、香烟等,但避免贩售价值过高的物品,以避免盗窃、抢劫事件的发生。
独立的亭式摊位虽然不能有许多的收入,但它可以成为显著的视觉焦点,所以也具有展示的效能。
在购物中心内通常也设有寄物柜,也有地方将亭式摊位作成储物柜。

(七)Mall的设施与配件

雕塑作品能在购物中心中创造出强烈的视觉焦点,但需注意其尺度应与Mall的尺度相配合,卵石通常用来作为雕刻周围的地面材料,以避免顾客接触或攀爬雕刻。
在购物中心内背景音乐也应该当成一种家具来设计,因为它足以影响购物者的心情与购买欲望,背景音乐应统一由控制中心做全自动播放。
超过50家商店单元的购物中心,其商店位置标示板及引导地图便很重要,集中放在购物中心各入口处及服务台的印有商店名称的简单平面图、背景说明等便是最有效的指导与广告。

(八)图案与招牌

招牌应该大而简单、以一至两色显著地书写于单纯的底色上。对于购物中心而言,应发展出自己的商标,并将该符号用于所有的招牌上。

(九)装修

在地板部分,吸音状况不佳的材料如橡胶等应该避免。当然有时相对的高分贝环境可用来创造“市场意象”的气氛,但这并不适用所有的案例,如在以强调气氛格调的精品服饰店等为主的购物中心便不适用此种设计。

(十)购物中心内单元商店的典型外观装修标准

店面装修的材料使用通常因个别的商店设计而有所差异,但仍有一些一般性的原则:

1.一般商店
应采用适宜的高品质装修材料装饰商店的墙壁。可使用多种材质以塑造高品质而多样化的设计,但过于冲突、对立的组合应避免。
2.地下室层
(1)服务区的最小净高,即到楼板下方或梁底为5.5米。
(2)在商店储藏区内的最小净高为5.0米。楼板荷重应可达730千克/平方米。
(3)在商店储藏区内的墙面即天花板应有防火的被覆。
3.地面层
(1)商店单元的最小净高,即到楼板下方或梁底为4.8米。
(2)楼板荷重应可达450千克/平方米。
(3)商店单元的墙面及天花板应不抹上石膏,且楼板不可用粉光混凝土,便利承租户进行内部装修。
(2)及(3)所要求的净高及荷重为最小的要求,在一些跨距较大的案例其净高及荷重皆需加大。
4.楼梯
混凝土楼梯在开发期配置商店单元时便需一并被设计。装修及栏杆则可依承租户所需由承租户自行负责。
5.盥洗设备
盥洗设备的设置比例可以用一间商店单元、男女盥洗设备各一套的标准配置。其装修包括:
(1)隔间墙及天花板需上二度漆。
(2)地板需用防水材料。
(3)木工部分需上三度油漆。
(4)在每一间厕所内皆有一组马桶及洗手台。
6.服务区
(1)电力系统皆统一集中于地下室的服务区内。开发者应在每一间商店单元储藏区装设光源及盥洗室的水龙头,承租户则应与开发者的建筑师及水电顾问讨论后于其承租的商店单元内装设电器用品。
(2)给水及排水系统皆接往各商店单元的厕所。
(3)统一考虑是否供应瓦斯。
(4)消防设备依法规要求设置于各处。
7.商店店面及招牌
商店店面及招牌的设计需要在开发早期由承租户向建筑师咨询后,与开发者的建筑师共同设计。
8.其他
开发者的工作并不包括如下各项:
(1)商店店面及入口大门。
(2)商店的装修。
(3)油漆、地板装修。
(4)除厕所外的天花板。
(5)除厕所外的装潢。
(6)服务线路的安装。

以上数项依欧、美的惯例都是承租户的工作,需与开发者协商后进行。台湾地区在实际开发时对欧、美的做法可采取参考的态度,是否依循仍要取决于开发者与承租户的协商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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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商业建筑立面

建筑设计主要是建构于了解每一栋建筑物的两个方面:其一是环境本身及建筑物可能对其造成的影响及改变,其二是建筑物的需求及设计本身所能提供的程度。

(一)影响面

环境中的每件元素对于环境本身、建筑物以及在其间活动的人们都是具有影响力的,且其影响都显著可见。因而如果有任何对于环境上的影响,建筑师都必须有所了解。

(二)设计准则

建筑物外墙的实际功能是作为内部空间的屏障与隔离,同时也提供安全的屏障。因而建筑师需注意每一立面的品质。
建筑外墙立面的设计对于建筑物的成功与否有相当大的关系。种种的立面装修使建筑物能融合入环境中、赋予周围环境生气、定义其范围、创造公众的认同感及好奇心,创造公司的意象并给予建筑物艺术层面的表现。另一方面立面能配合地景规划,提供一舒适愉悦的都市空间。

(三)地面层立面

在沿街式商店地面层立面通常都作为展示面。因而,它也提供了一种最便宜、多样多彩且通常是具有说明性的立面。虽然,这不是指那些大多数店面开向内庭的围封式购物中心。对于面向内庭的购物中心而言,无开庭窗的地面层墙面可能是必要的,但也仍应尽可能尝试将其设计得活泼、多彩及多样化。除此之外也应考虑招牌、旗座等位置。

(四)雨棚及突出物

在购物中心外部商店店面设雨棚有许多好处,最重要的一点就是它将人行步道拉近商店,且它也像是一个广告以说明入口所在,同时能避免所展示的物品被太阳直晒。当然,雨棚有许多种形式,它也可以配置于二楼的高度,使其能与人行步道有较大高差,避免形成压迫感。雨棚最小高度多半取决于:
1.雨棚的宽度,以达到适当的保护。常用的准则是由人行道的边缘划45度线到雨棚的前端。
2.人行道上方的高度不会破坏立面,多半是2.5米左右。
3.人行道上能使适当大小的光线进入,而无须过多的人工辅助光线。
4.避免影响到交通信号、指示系统及标志、旗帜及光源。
5.避免影响店门口的招牌。
6.二楼立面所能提供或避免使用的程度。
7.建筑设计上的需要。
8.预算。
9.对建筑结构而言,最合适的雨棚深度。
10.街道设施如公车站牌等位置。

就设计的观点而言,若能将雨棚等突出物与建筑物一并设计将是较好的做法,如果它是后来再加上的,也需考虑建筑的景观。以此观点而言,不透光的雨棚是比较具有可行性的,它同时也较能控制室内阳光的射入量。

(五)二楼立面

在水平配置形式的购物中心,二楼多作为储藏空间及服务空间,因而容易形成无开口的空白立面。此时需与雨庇、广告招牌、企业标志等结合,塑造活泼有力的立面。

(六)服务区

由于服务区作业量很大,因而对于购物空间的景观来说有较为不利的影响。服务区的立面以砖砌及混凝土皆可,不必使用精美的面材或装修,因为它们很容易因货物的搬运造成瑕疵。
服务区通常会有一些无法确定的位置或预知的孔、管线等需要在墙面上开口,因而使用较小尺寸的装修单元较为适当(如墙砖、可塑性材料如混凝土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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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店面及可见的内部

围封式的购物中心比起传统的商店有一突破性的特点,即是它将商店的店面及展示的橱窗放在购物中心的内部,而将天气的限制排除在外。
在围封式的购物中心内,没有天气的问题。商店橱窗则丧失了传统的展示功能,因为在此类购物中心内,就像在百货公司,顾客与货品的关系成为直接面对面的形式。而且在夜晚的时候,购物中心安全上的要求可以很轻易地满足,因为它只要将Mall的入口关闭即可。
在商店店面及可见的内部设计上,具有如下一般性原则:

(一)商店位于购物道上

每一间商店单元与Mall的关系乃取决于商业准则,但每一个商店单元关系的影响层面则是取决于各家单元的设计。在某些案例中,开发者会对某些方面的设计予以控制。

(二)商店的外观及大小

很明显的,有不同的承租户会塑造不同外观及大小的商店。这样的结果会导致在开发购物中心时有很多“标准单元”出现。因而,在规划每一个零售店时应建立在同一个基础上,避免设计出很多专用、独特却无更改弹性的空间单元。例如,家具店需要大片的楼地板面积但仅需小的正面,它们同时希望能有足够长度的橱窗来展示它们的产品;糖果店不仅需要小的正面(3米-5.5米之间),而且需要小的贩售区深度(6米-9米之间)。这两种不同空间需求的店面应能找出其间的模矩关系,最好的结果即最大的卖场乃是最小卖场的楼地板面积的倍数组合。
每一个承租户对于商店的外观及大小都有其独特的注重点。因而在商店的设计及配置的细部讨论时,承租户及其建筑师应该要参与,使它们的店能符合购物中心的一般形式。
在法国,购物中心的开发者必须提出一份完整的规划给未来的承租户。其中包括贩售预测及预算,商店室内配置计划,建筑师所建议的商店店面形式等。这对于塑造整体的空间形式及企业形象有很大的帮助。

四、残障者使用计划

购物区内供公众使用的室内、外空间的各类通道及设施,均应依照相关规范及法令规定,就残障者使用的便利性、安全性妥为规划设计。需管制的要点如下:
(一)在购物中心内设有供残障者使用的设施,应于明显处设置残障者使用设施的标志。
(二)依建筑技术规则规定,百货商场必须设置的残障者使用设备包括:
1.室外引导通路。
2.坡道及扶手。
3.避难层出入口。
4.室内出入口。
5.厕所盥洗室。
而视实际需要自由设置的设备包括:
1.室内通路走廊。
2.楼梯。
3.升降机。
(三)供残障者使用的坡道,其坡度不得超过1:12。供残障者使用的内外通路、走廊有高低差时亦同。
(四)前项坡道、通路、走廊之高低差未达75公分者,其坡度不得超过规定。
(五)供残障者使用的避难层出入口、室内出入口、检(收)票口,其净宽度不得小于80公分,且地板应顺平,以利轮椅通行。
(六)其余,如楼梯、升降梯、卫浴设备、观众席构造及停车位皆需依法规规定所示予以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