柳士发 实施创意世纪计划 开展创意中国行动

二十一世纪是知识经济的时代,又是创意经济的时代。许多国家和地区都在大力培养创意人才,积极发展创意经济。文化是人类独有的生存方式,创新是文化的本质特征;正因为此,才有了文学创作、艺术创作的概念。文化不仅是一种生活方式,让人体验生活魅力,提升生活品质,创造性才是文化的真正精神,更加可以激发人们革新生产方式和经济理念,甚至革新人类的生存方式和发展理念,促进经济转型升级和社会更新发展,闯出一条经济与文化、人与社会全面协调发展的崭新道路;正因为此,才有了联合国教科文组织题为《我们创造力的多样性》的世界文化发展报告。新的世纪,应当是创意世纪;从创意产业的蓬勃发展到创意经济的乘势崛起直到创意社会的应运而生,正在为我们的世纪带来新的文化视野。当代中国应当是创意中国;从中国制作到中国创作,从中国制造到中国创造,正在为当代中国带来新的精神面貌。

创意产业•创意经济•创意社会

随着科学技术和市场经济的发展,文化产品可以采用工业化大生产方式批量制作和复制,通过现代传播技术迅速传播和推广,获得亿万受众;可以运用现代经营管理方式和组织方式,通过市场交易实现自身价值,获取经济效益。于是文化产业的概念应运而生。

联合国教科文组织曾把文化产业定义为:“按照工业标准生产、再生产、储存以及分配文化产品和服务的一系列活动”。“简而言之,文化工业意指通过工业化和商业化方式所进行的文化产品和文化服务的生产、再生产、供应和传播。这里,大规模的要求和经济上的策略,比其他考虑更为重要。”按照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多次会议的归纳,它至少包括以下行业:摄影、摄像、影视、音像、广告、信息、咨询、电子计算机、出版、旅游、大众传播媒介、流行音乐等。在文化产业的概念得到确认之后,与之一脉相承的新兴概念联袂而出,比如内容产业、创意产业、体验产业、娱乐产业乃至精神产业等。它们从不同角度、不同层面丰富和扩展了文化产业的含义。其中比较时兴的并且得到官方认可的是内容产业和创意产业两个概念。

内容产业(content industry)这一提法是在1995年“西方七国信息会议”上首次出现的。次年欧盟《信息社会2000计划》(European Commission,Info2000)把内容产业定义为制造、开发、包装和销售信息产品及其服务的产业,其产品范围包括各种媒介的印刷品(书报杂志等)、电子出版物(联机数据库、音像服务、光盘服务和游戏软件等)和音像传播(影视、录像和广播等)。1998年,经合组织《作为新增长产业的内容》专题报告(OECD, Content As a New Growth Industry)把内容产业界定为“由主要生产内容的信息和娱乐业所提供的新型服务产业”,具体包括出版和印刷、音乐和电影、广播和影视传播等产业部门。该专题报告进一步把“内容”划分为两类,一类是旧媒体,也就是传统的视听和音乐内容,以“一对多”形式由单一生产者向众多受众传播,另一类是新媒体,综合了数字文本、资料、视听内容等多媒体服务,通过数字化终端或互联网传送。根据以上所述,内容产业主要包括媒体内容及其服务产业和计算机内容及其服务产业两个板块。

创意产业(Creative Industry)又译为创造性产业。1998年,英国创意产业特别工作组首次对创意产业进行了定义,将创意产业界定为“源自个人创意、技巧及才华,通过知识产权的开发和运用,具有创造财富和就业潜力的行业”。根据这个定义,英国将广告、建筑、艺术和文物交易、工艺品、设计、时装设计、电影、互动休闲软件、音乐、表演艺术、出版、软件、电视广播等13个行业确认为创意产业。这一定义后来被许多国家和地区所沿用。

经过比较可以发现,文化产业、内容产业与创意产业三个概念虽然外延大致相同,但是内涵却大不相同,文化产业这个概念更加强调其中的工业化复制和商业化推广方面,内容产业这个概念更加强调该类产品及其服务的特殊属性和区别特征,而创意产业这个名称表明,这个产业不是在生产文化泡沫,不是进行文化产品简单复制,而是一个充满创造性的领域。澳大利亚政府直接将这个产业称为创造性内容产业(creative content industry),认为从广义上讲,创造性内容产业包括能够产生著作权、专利和商标的所有产业,也就是以知识产权为核心的所有产业。文化产业作为创造性产业,是需要很多部门,诸如文化部门,其它产业部门和地方政府机构协同参与其中的;商业机构、产业领域要提高素质,艺术起到重要作用。文化产业的创造性也使其他产业意识到,创造性是一切产业的生命所在。

20世纪后期,发达国家已把制造业视为低层次、低效益产业而向发展中国家转移。随着传统制造业的衰落,以文化大国自居的英国开始意识到创意产业的重要性,着力推动创意产业的迅速发展。1997年5月,在布莱尔首相的直接推动下,英国成立了创意产业特别工作小组,并于1998年和2001年分别两次发布研究报告,分析英国创意产业的现状并提出发展战略;根据英国文化媒体体育部2001年发表的《创意产业专题报告》(Creative Industry Mapping Document),当年英国创意产业的产值约为1,125亿英磅,占GDP的5%,已超过任何制造业对GDP的贡献;2001年的出口值高达103亿英磅,且在1997~2001年间每年约有15%的高成长率,而同期英国所有产业的出口成长率平均只有4%。伦敦已将创意产业作为核心产业,市长肯•利文斯通更是认为创意产业将成为今后世界经济增长的主要动力,在英国政府力图推动英国经济转型升级,走向创意经济时代的同时,企图促进伦敦成为创意城市。为了改变英国在中国年轻一代心目中古老、保守、传统的形象,促进中英两国经济文化交流与合作,2003年4月以来,英国驻华使馆和英国文化协会在中国北京、上海、广州及重庆等地携手举办了“创意英国(Think UK)”活动。据悉,这是英国政府迄今为止在海外组织的最大规模的宣传活动,涉及文化艺术、科技发明、商业贸易、教育、环境等各个方面,而其中文化艺术项目是最为丰富的,它的主题就是从商业、艺术、科技、教育等各方面塑造开放的、包罗万象的、充满创造性和革新精神的现代英国形象。

美国国际知识产权联盟(IIPA)在《美国经济中的版权产业:1999年报告》中详细叙述了包括电影、电视、家庭录像、商用软件、娱乐软件、图书、音乐和唱片在内的创意产业在经济上对美国国内生产总值、就业和贸易所做的贡献。这份年度报告指出,1997年美国版权产业净产值为3484亿美元,占美国国内生产总值的4.3%。在1977-1997年间,核心版权产业的国内生产总值平均年增长率达到6.3%,是同期美国国民生产总值年增长率为2.7%。在这20年间,美国版权产业就业人口翻了一番,达到380万人,占美国就业人口总数的2.9%,平均年增长率达到4.8%,而同期美国经济就业人口平均年增长率为1.6%。1997年美国版权产业从国外销售和出口中创利668.5亿美元,超过了包括农业、汽车、汽车配件和飞机制造在内的所有主要产业。据统计,到2001年,美国的核心版权产业为国民经济贡献了5,351亿美元左右,约占国内总产值的5.24%。美国新英格兰地区2001年6月提出了《创意经济计划:新英格兰创意经济投资蓝皮书》,纽约将城市精神确定为“高度的融合力、卓越的创造力、强大的竞争力、非凡的应变力”。英国学者约翰•霍金斯在《创意经济》一书中明确指出,全世界创意经济每天创造220亿美元,并以5%的速度递增。在一些国家,增长的速度更快,美国达14%,英国为12%。

澳大利亚政府自从1994年发布第一个国家文化发展战略以来,就将创意产业发展作为一项国家战略加以实施,并且成立了布里斯班大学创意产业研究中心,作为澳大利亚联邦政府直接支持的国家级创意产业振兴机构,努力以财政支持和政策扶持带动民间资本进入,实现技术创新和市场创新,孵化产业主体,主导产业发展。在澳大利亚,1999年创意产业已占GDP的3.3%,就业人数34.5万人,占就业人口总数的3.7%。新加坡早在1998年就将创意产业定为21世纪的战略产业,出台了《创意新加坡》计划,又在2002年9月全面规划了创意产业的发展战略,称要树立“新亚洲创意中心”的声誉,要成为“一个文艺复兴城市”、“一个全球的文化和设计业的中心”、“一个全球的媒体中心”。

早在1998年7月,香港城市大学就成立了创意媒体学院。2002年9月香港推出研究报告全面梳理了香港创意产业的现状。香港特别行政区行政长官董建华曾经多次表示,要保持香港的竞争力,推动经济持续增长,必须走高增值路线。要提高增值力,就需要科技与创新意念。2002年9月5日,半官方机构香港贸易发展局公布了首份题为《香港的创意产业》的研究报告,概括介绍香港的创意产业,评估创意产业对香港经济的贡献。根据资料显示,直至2002年3月为止,香港创意产业聘用了超过9万人,占香港总就业人口3.7%;创意产业在2000年的出口总值达100亿港元,占香港服务出口总额3.1%;同年,创意产业产值为250亿港元,约占香港本地产值2%。该报告根据外国经验,认为教育与培训、出口推广、融资、数码融合程度及创意文化五项因素,有助于推动创意工业发展。2003年1月8日,董建华在第二届特区政府的首份《施政报告》中,着重提到了发展创意产业的内容,强调创意产业是知识经济体系中的重要环节,是文化艺术创意和商品生产的结合,其中包括表演艺术、电影电视、出版、艺术品及古董市场、音乐、建筑、广告、数码娱乐、电脑软件开发、动画制作、时装及产品设计等行业。9月16日,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中央政策组公布了委托香港大学文化政策研究中心在过去一年所撰写的《香港创意产业基线研究》结果。这是香港特区政府首次发布的香港创意产业研究报告,研究涵盖了广告,建筑,艺术,古董与工艺品,设计,电影与录像,数码娱乐,音乐,表演艺术,出版,软件与电子计算,以及电视与电台等11个创意产业门类,分析了这些创意产业对经济的重要性、就业情况、营运特色、强项和弱点、未来面对的挑战以及内地市场的重要性。9月24日中央政策组又在香港会展中心举办“创意香港”论坛,邀请世界著名创意产业专家为香港创意产业发展出谋献策。

为了展示澳门在创意产业方面的能力,推动“澳门创造”概念的发展,从而通过推动创意产业为澳门可持续发展做出贡献,2003年8月28日,澳门特别行政区行政长官何厚铧为澳门首家创意产业中心主持开幕仪式。澳门创意产业中心一方面将提供一系列具体技能及管理知识的培训,定期举办讲座以激励创造力和创新精神并提高本地创造力的整体质素和竞争力,另一方面致力于通过和世界同类机构的接触及其网站来推动澳门创造力和创新精神在全世界的发展。创意产业中心的目标是成为澳门整个创意产业的一个交流平台,通过发布信息、提供网络等各种方式,帮助理顺创意、生产和销售之间的关系,努力将创新、生产和销售三个阶段连成一体,强调创意更好、生产更好、销售更多并将创意产品销售到更大市场,从而在生产、销售各个环节促进创意产业的发展。该中心还在2003年10月23到26日第八届澳门国际贸易投资展览会上设置摊位,展示参展者的创意作品,并且举行一个专门的推介会,让投资者有机会见到本地的创意人才。第八届澳门国际贸易投资展览会还将10月25日定为“创意产业日”。

为了推动中英两国创意产业之间的交流与合作,由李嘉诚基金会赞助,伦敦当代艺术中心、香港当代文化中心合作举办的“创意都市”跨地域交流活动于2003年11月8日至13日分别在伦敦、香港、北京、汕头展开。来自中英国两国创意产业界的企业代表、研究人员、设计师、政府官员与大学师生们进行了对话与交流,产生了热烈的回响。伦敦当代艺术中心总监菲利浦•多德(Philip Dodd)11月13日在汕头大学举行的“创意都市——创意工业国际研讨会”上指出,“未来的文化趋势,就是城市之间的创意合作,而创意产业将形成无限的市场空间,创意产业将是经济发展的新方向。”

与此同时,日本人喊出了“独创力关系到国家兴亡”的口号,韩国人贴出了“资源有限,创意无限”的标语,美国人写出了“资本的时代已经过去,创意的时代已经来临”的格言。来自发达国家富有新意的令人惊叹的产品、营销、服务形成一股巨大的创意经济浪潮,伴随着经济全球化席卷世界。许多世界著名企业都是创意高度发达的企业,许多世界著名企业家都是富有创意、推崇创意的企业家。索尼早就提出了“日日创新”的口号,当年世界第三大钢铁企业——韩国浦项制铁株式会社大门上的标语是“资源有限,创意无限”。曾经因为拯救克莱斯勒汽车公司而名噪一时的著名企业家亚柯卡格言是“不创新,勿宁死”。当1992年微软超过通用的时候,《纽约时报》评论道,微软的唯一工厂资产是员工创造力。比尔•盖茨则宣称“创意具有裂变效应,一盎司创意能够带来无以数计的商业利益、商业奇迹”。

其实,早在1912年,著名德国经济学家熊彼特就明确指出,现代经济发展的根本动力不是资本和劳动力,而是创新,而创新的关键就是知识和信息的生产、传播、使用。著名经济学家罗默(P. Romer)早在1986年就曾撰文指出,新创意会衍生出无穷的新产品、新市场和财富创造的新机会,所以新创意才是推动一国经济成长的原动力。1990年,著名经济学家玻特(M. Porter)提出了经济发展四阶段论。这四个阶段是:“要素驱动阶段”,经济发展的主要驱动力来自廉价的劳力、土地、矿产等资源;“投资驱动阶段”,以大规模投资和巨大规模生产驱动经济发展;“创新驱动阶段”,以技术创新为经济发展主要驱动力;“财富驱动阶段”,追求个性的全面发展,追求文学艺术、体育保健、休闲旅游等等生活享受,成为经济发展的新的主动力。创意经济是知识经济的核心内容,是新经济的重要表现形式,没有创意,就没有新经济。阿特金森(Atkinson)和科特(Court)1998年明确指出,美国新经济的本质,就是以知识及创意为本的经济(The New Economy is a knowledge and idea based economy),新经济往往被视为知识经济的同义词,这两位学者再将知识经济等同于创意经济。据新加坡《联合早报》和《海峡时报》1999年1月8日报道,哈佛大学教授约瑟夫•奈(Joseph Nye)在新加坡国防与战略研究院《信息革命与国际关系》的讲演中认为,在信息时代,资本、自然原料、甚至土地不见得是财富。今天投资驱动型(investment driven)经济已经走到尽头,我们须走向创新驱动型(innovation driven)经济与知识驱动型经济的领域。它需要新思维、新知识来推动。

创造力是人类进步的原动力,创造力是所有伟大成就的内在根源。人类的文明史就是一部创造史,人类社会的每一次进步,每一项文明成果都是人类创造力的结晶。人类社会正是因为有了先人们的创造才能不断地进步,因为有了今人们的创造才能不断地迈向更高的境界,人类也正是因为有了自身的创造活动才能不断地提升生命的价值。历史学家戴维•兰德斯在《国家的穷与富》一书中断言:“如果说经济发展给了我们什么启示,那就是文化乃举足轻重之因素。”诺贝尔经济学奖获得者、前世界银行副行长斯蒂格利茨说:“以往的发展经验给予我们两个至关重要的权利:一是仅仅依靠发展经济来减少贫困和保护发展的持续性是不够的。另一个教训是,技术绝对不是解决所有问题的办法。这些提醒我们必须改变错误的观念和行为方式,而改变的源泉就是文化。”按他的解释,“文化不仅是艺术、音乐、舞蹈和戏剧,而是整个的生活方式。从某种程度来说,文化是一种提升的过程。”“因为人和社会只有通过文化才能对整体有所洞悉、有所把握。”

1998年英国国会在一个报告中指出,“人民的想象力是国家的最大资源。想象力孕育发明、经济效益、科学发现、科技改良、优越的管理、就业机会、社群与更安稳的社会。想象力主要源于文学熏陶。文艺可以使数学、科学与技术更加多彩,而不会取代它。兴旺繁荣也因此应运而生。”联合国前秘书长佩雷斯.德奎利亚尔主持下的世界文化与发展委员会1995年秋完成《我们创造力的多样性》的主题报告,提出了世界文化多元发展主张,明确指出“文化政策是发展政策的基本组成部分”,并且强调“脱离人或文化背景的发展是一种没有的灵魂的发展”,甚至认为“发展可以最终以文化术语来定义,文化的繁荣是发展的最高目标”。可以认为,继联合国世界环境与发展委员会针对环境与发展问题提出可持续发展战略之后,联合国世界文化与发展委员会针对文化与发展问题提出了创造性发展战略,从而使文化与发展问题和环境与发展问题一起成为当今世界最为世人瞩目的两大新型战略课题,建设公正合理的国际文化新秩序和国际环境新秩序,实行创造性发展战略和可持续发展战略已经成为国际社会的两大新型普遍共识。尤其需要指出的是,以知识、文化与人力资源开发为主干的创造性发展战略,是人类不取诸外,返求自身的一种内源性而非外源性、可再生而且可以不断提升的新型发展战略。它在一定程度上超越了外部世界的限制,推动着人类社会在不断地创新与超越过程中迈向更高境界。

数字中国•创意中国•文化中国

西方科学与艺术的发展,从起始时期的相互依存混沌不分,到中世纪以后的相互独立隔离发展,经历了两个阶段。时至今日,已经到了相互渗透浑然一体的第三个阶段,也就是重逢阶段,科学与艺术将在新的高度新的境界第二次握手。正如19世纪法国文学家福楼拜所说:“艺术越来越科学化,科学越来越艺术化,两者在山麓分手,有朝一日,将在山顶重逢。”在今天重逢的日子里,科学与艺术已经不是简单的相会,而是具有更广泛、更深刻、更普遍的内涵。瞩目当代世界文化发展,高新科学技术在文化领域的广泛应用,造就了众多新奇的文化形态,为传统的文化地图开拓了大片生疏的领土,推动着人类文明不断迈向更高的境界,通达更远的边疆。著名华裔科学家、诺贝尔物理学奖获得者杨振宁甚至认为,“20世纪中国文化的特点是什么呢?总的说来,是传统文化加上现代化。”美国国家计算、信息与通信协调办公室(National Coordination Office for Computing, Information and Communication)在1998年的报告中指出,信息科技正在使我们的社会转型,它改变了我们沟通、处理信息,以及学习的方式;它改变了商业和工作的本质;改变了我们的医疗和保健;改变了我们如何设计与制造产品、进行研究、以及与环境相处;它也正使美国的政府转型。以信息技术为代表的高新科技革命不仅推动了经济形态和文化形态的转型升级和更新发展,引发了广泛而又深刻的经济革命和文化革命,而且推动了人类生存状态和生活方式的转型升级和更新发展,引发了波涛汹涌的社会革命,新经济、新文化、新生活成为我们这个时代的旗帜和诉求。从数字地球经由数字亚洲直到数字中国,我们聚焦中国;从网络社会经由网络文明直到网络文化,我们聚焦文化。为此,我们主张实施数字文化工程,建设数字文化中国。从创意产业到创意经济直到创意社会,我们聚焦新的世纪;从中国制作到中国创作,从中国制造到中国创造,我们聚焦当代中国。为此我们主张实施创意世纪计划,开展创意中国行动。

创意中国,无限精彩。如果说内容为王,那么创意就是万王之王。优秀的创意是创意产业的起点。新经济、新文化使新产品、新产业不断涌现,使产品的更新换代提速,使产业的转型升级加快,新产品、新产业的竞争力最终体现在市场,但最初起源于创意。创意成功,可以最终导致市场的成功,进而使企业兴旺发达。

发展创意产业,人才为本。当今世界的人才竞争,在很大程度上就是创造性人才的竞争,究其根源,就是创造力的竞争。在经济日益全球化的今天,国际竞争日趋激烈,谁要想在激烈的竞争中立于不败之地,就必须培养出一大批具有创造力的优秀人才。1996年国际21世纪教育委员会在报告《教育——财富蕴藏其中》一文中明确把创新教育作为教育的最高目标,认为“教育的任务是毫不例外地使所有人的创造才能和创造潜力都结出丰硕的果实,……这一目标比其他所有的目标都重要。”著名华裔科学家、诺贝尔物理学奖获得者李政道同样指出,“培养人才最重要的是创造能力”。近年许多国家和地区都在探索创意教育;创意产业的发展不仅需要专业的创作和设计人才,更需要加强所有国民的文化艺术修养,让每个人创造潜力都能得到充分的开发。文艺教育不仅仅是文艺知识的传授,创意教育才是文艺教育的真正精神,为了让基础教育更具成效,它们开始重新加强文艺教育。新加坡提出要在全体国民中培育创意能力,将文艺教育和创意教育融入到国民教育体系的各个阶段之中;在中小学里加强创意思维的培训(creative thinking)和终生学习(life-long learning)品质的养成,而其中艺术教育更是核心的内容;在著名大学里设立艺术、设计和媒体学院,并且建立媒体实验室,鼓励国际交流与合作。新加坡资政李光耀认为,过去背诵式的学科教育必须改变,公民的创意思维不足,国家就无法进入知识经济时代。香港艺术发展局曾经推出艺术教育政策文件—《创意香港二千年》,企图透过提倡艺术教育,达致创意教育的目的,进而为香港提供优秀的、具有创意的人力资源,为香港创意产业以及整体经济转型提供高水平的人才。文艺教育不是装点性质的边缘教育,创意教育更是整个教育的核心内容和基本精神,直接关系到学生的学习兴趣和学习成效。将文艺教育和富有文艺精神的创意教育,融入基础教育里面,是教育改革乃至未来人力资源培训的核心工作。填鸭式的应试教育是被人强迫学习,而不是主动投入感情和兴趣去学习。这种教育体制和课程里面,塞满了太多的指定动作,没有给予学生个人创意的空间。而创造性的素质教育则要求尊重学生对知识的个人创造性理解和开放性思维,容许怀疑精神和不确定性,尊重另类解答,尊重富有想象力的解决问题的方法。这样,我们才可以培养出大批既有牢固基础知识,又具有个人创意的创造性人才。

创业中国,无限商机。如果说人类因梦想而伟大,那么创意企业就是梦工厂。成功的创业来自成功的创意,但仅有卓越的创意本身,还不能成为财富。只有把优秀的创意付诸实践,转化成为产品,实现产业化,才能把创意资源变成创意资本,创造新的价值和财富。著名经济学家约瑟夫.熊彼特(J.A.Schumpter)在1934年《经济发展理论》中定义:“所谓创新,就是建立一种新的生产函数,也就是说,把一种从来没有过的关于生产要素和生产条件的‘新组合’引入生产体系。这种新组合包括以下内容:引入新产品;引入新技术,即新的生产方式;开辟新的市场;开拓并应用原材料新的供应来源;实现工业的新组织。”也就是说创新包括产业产品创新、技术工艺创新、市场营销创新、资源材料创新、组织管理创新等等。熊比特强调的是经济创新,认为技术发明者不一定是“创新者”,只有把技术新发明引入经济之中的企业家才是“创新者”。反过来,只有“创新者”才配得上企业家的称号,否则只是企业主。

政府是推动创意产业发展的重要力量。为了运用国家的力量推动创意产业发展,新加坡政府成立了创意产业工作组,跟踪国际创意产业发展趋势,规划本国创意产业发展路向,制定了吸引创意产业投资的税收优惠条款,建立了内容产业开发基金,实施了帮助创意产品和创意企业走向世界的国家整体营销和品牌战略,并且大力引进国际资本和创意企业共同发展本国创意产业。新加坡政府还提出要带头使用优秀创意产品,在公众场合和公众节日积极采用文化艺术作品加以装扮和设计;实施创意社区计划,通过将文化艺术、产品设计等创意活动整合进入社区发展计划,激发居民的创造潜力和创新激情;设立媒体城,聚合媒体制作以及相关企业,努力发挥产业集群的作用;此外,还大力加强公共文化设施建设,为公众提供更为广阔的创意生活空间;举办创意产业展示活动,集中宣传和推广优秀创意产品。我国香港贸易发展局也经常在国外举办香港国际影视展、香港时装节等有关推广活动,帮助本地创意企业积极拓展海外市场。从当代中国实际来看,政府既是创意产业最大的投资者和消费者,也是创意产品最大的供给者和需求者,国有经济占据了绝对主导地位,民有经济发展严重不足。作为最大的投资主体,应当把重点放在为发展新经济、新文化而必需的公共环境建设和基础设施建设上;作为最大的消费主体,应当本着取之于民用之于民的原则,局限于为提供公共服务而必需的创意产品;从政府供给来看,应当更多地放在公共创意产品和基础创意产品方面;从政府需求来看,应当本着从市场中来,到社会上去的原则,减少直接投资和生产,不断扩大政府采购的份额,从市场上采购各种公共创意产品和服务。从当代中国实际来看,政府既是主教练,又是主裁判。新经济、新文化的壮大发展,新产品、新服务的普及应用离不开政府正确的政策引导和适时的宏观调控。应当把创意产业作为一个国家战略产业加以对待,把创意资源作为一种国家战略资源加以管理,制订促进创意产业发展的战略规划和行动计划,引导创意产业持续快速协调健康发展。要把政府对于市场的高效能宏观调控功能和市场机制对于资源的基础性配置作用有机统一起来,充分发挥市场机制的作用,搭建符合市场经济规则的发展平台,善于运用市场化的思路、办法和手段,集聚生产要素,配置发展资源。从财税政策上看,应当给予从事新经济、新文化的企业更多的税费减免等优惠政策;从法律法规上看,应当有利于保护和促进新经济、新文化的健康发展,为新经济、新文化在中国的崛起创造条件。市场经济本质上是民本经济,民有经济与市场经济有着天然的亲和力,已经成为我国创造社会财富的主导力量之一。要牢固确立民本经济的理念,把发展民有经济放在优先的位置,进一步优化民有经济发展的政策环境,激发民有资本的活力,壮大民有经济的力量。从一定意义上说,知识产权就是创意产权,就是创造性产权。知识产权是创意产业的核心资产,是创意产业生存和发展的关键。从知识产权到知识产业,从知识经济再到知识社会,就是一个产业化、社会化的过程,就是一个持续创新、全面创新的过程。保护知识产权就是保护知识经济,就是保护知识社会。保护知识产权就是对产品原创性的承认和保护,其实就是尊重和承认创造力的价值。应当将保护知识产权上升到战略高度,在社会上形成保护和尊重原创作品和个人创造力的氛围。应当适当集中政府、企业、研究和教育机构以及社会各界的力量,试点兴办一批产业园区和试验基地,重点支持一批示范城市和示范企业,鼓励若干优势明显、潜力巨大的地区和行业优先发展。政府作为管理主体,属于第一部门,应当完善公共治理结构,建设现代政府制度;企业作为市场主体,属于第二部门,应当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建设现代企业制度,与此同时,应当按照现代行会制度和现代事业制度的要求,组织行业协会,培育中介机构,在让第一部门归位、第二部门正位的同时让第三部门职能到位,共同推动我国创意产业茁壮成长。应当建立健全新型文化外贸体制,加强国际交流合作,扶植外向型企业,实施走出去战略,运用国家的力量帮助我国创意产品和创意企业开拓国际市场,树立和推广创意中国的国际形象。

创新中国,无限未来。如果说科学技术是第一生产力,那么创造力就是第一推动力。为推动创意产业的全面永续发展,我们需要持续不断地创新,需要一种有利于激发企业家、艺术家们创造热情的经济体制和文化体制,也需要一种有利于进行创造性建设和和创造性破坏的社会评价机制和舆论引导机制,需要一种能够激发全社会进行创新的社会环境和文化土壤。当代中国经济总体上还是一种学习型经济,当代中国文化总体上还是一种学习型文化,过度强调横向借鉴和纵向传承,过分注重继承、追随和模仿、引进,依然处于学习经济时代和学习文化时代。发展才是硬道理,创新才有生命力。与经济相比,文化的影响更加长久,更加深远。我们不仅要承担振兴中华的经济责任,更要担当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文化使命。只有引导当代中国从学习经济时代走向创意经济时代,从学习文化时代走向创意文化时代,实现从以学为主向创意第一的战略转变,才能实现中国经济、文化以及社会各个方面的超常规跨越式发展。我们不仅要按照大教育的思路,倡导全民学习、终身学习理念,构筑现代国民教育体系,创建学习型组织、学习型社会,而且要按照大创新的思路,倡导全民创新、终身创新和全面创新、普遍创新理念,构筑现代国民创新体系,创建创新型组织、创新型社会,把当代中国建设成为学习者最大的课堂,创新者最好的舞台。要将创造性发展战略与可持续发展战略一起列入国家发展的基本战略,树立人人可以创新,人人可以创业的理念,倡导创意思维,承认原创价值,弘扬创业意识,尊重首创精神,大力营造宽松的创业环境,努力形成浓郁的创新氛围。要将富有创意的产业环境和富有创意的生活氛围融为一体,使人们既能创造性地工作,又能创造性地生活,让创新不仅成为人们的一种生存方式,而且成为人们的一种生活态度。

我们曾经拥有灿烂的过去,但是我们必须创造更加辉煌的未来。虽然在一定程度上文化产业已经成为创造性产业的别名,但是我们更加期待整个中国的响应。实施创意世纪计划是一个创造未来的永远过程,今天只是它的起跑线;开展创意中国行动是一个诉诸全民的系统工程,文化产业只是它的出发地。中国拥有五十六个民族,因此拥有丰富多彩的文化形态;中国拥有五千年历史,因此拥有博大精深的文化资源。我们欢迎所有的人参与进来,共创魅力中国,让一切文化资源都能得到充分开发。中国是世界上最大的发展中国家,因此拥有广阔的发展前景;中国是世界上发展最快的国家,因此拥有巨大的发展需求。我们欢迎所有的人参与进来,共建财富中国,让一切创造社会财富的源泉都能得到充分涌流。中国拥有十三亿人口,因此拥有无穷无尽的创造潜能;中国拥有自强不息的民族精神,因此拥有开拓创新的强大精神力量。我们欢迎所有的人参与进来,共享盛大中国,让一切创造潜能竞相迸发,让所有的人都能得到全面自由发展,让当代中国在不断地创新和超越过程中实现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

(作者系文化部市场司网络文化处处长)